【警示教育】"热心肠"用错地方 身陷囹圄后悔莫及

发布者:生命健康学院发布时间:2022-09-22浏览次数:12

    “在失去自由的这段时间里,我不断地扪心自问,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被欲望迷惑腐蚀,如果能回到那一刻,我一定会坚守信念,可惜没有如果......”2022年6月9日,杭州市西湖区住建局原二级调研员程全根因犯受贿罪被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他在法庭上作了最后陈述,对自己犯下的错误深感痛悔,但一切为时晚矣。

  “热心肠”用错地方,“糖衣炮弹”炸开防线

  1999年5月,37岁的程全根被提拔为西湖区市容环卫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自此迈入领导干部行列。起初,他希望能够有所作为,在工作中兢兢业业、勤勤恳恳,是单位同事眼中公认的“好领导”“大家长”。由于工作出色,2005年7月,程全根调任古荡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当手中权力渐渐变大,身边逢迎拍马的人也慢慢多了起来,他逐渐忘却了自己的公仆身份。

  2008年初,个体老板俞某某在西溪路浙大科技园旁加油站的隔壁搭建了临时建筑做再生资源堆场。后有传言称,该地块要拆迁。俞某某搭建的临时建筑本属违章建筑,但其主观认为该建筑也可获得拆迁补偿,于是千方百计托人找到当时分管古荡街道城建城管条线工作的程全根,希望其能给予一定帮助。

  程全根跑前跑后帮忙协调拆迁补偿事项的努力让俞某某“感动不已”,认为这个领导“没架子”“好相处”,于是便趁逢年过节之机,以“朋友”“兄弟”之名向程全根输送利益。自2008年2月至2012年1月期间,俞某某前前后后共分9次送给程全根人民币8.5万元。但由于政策原因,俞某某的临时建筑最终并未获得拆迁补偿。

  “说实在的,第一次收到他给的1万块钱的时候,心里还是有过疑虑的,但转念一想,我又没有帮到他,人家反而依旧把我当朋友看待,也就收下了……”回忆起第一次“收钱”,程全根如是说道,“现在想想真是可笑,都是自欺欺人啊!”

  与商人“称兄道弟”,“人情往来”中越陷越深

  有了第一次就会有更多次。渐渐地,有需求的人都知道了程全根是个“热心肠”的领导,来找他帮忙的人络绎不绝,其中杭州某电梯销售公司工作人员郑某某与程全根的来往尤为密切。

  早在程全根任职古荡街道领导时,郑某某曾前往街道办事处对接过电梯安装事宜,两人由此结识。由于年纪相仿以及都有钓鱼这个共同爱好,在郑某某的张罗下,两家人经常一起吃饭游玩,随着时间的推移,程全根已经完全把他当成自家兄弟看待了。

  2017年5月,程全根转任西湖区住建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这一年,郑某某的孙子出生,他以此为由宴请程全根全家吃饭叙旧。席间闲聊过程中,郑某某提到自己所在电梯销售公司的业务拓展问题,程全根想到之江地区新开发项目有几个电梯工程正准备招标,就将相关招标信息告知郑某某,让他们公司可以提前准备。

  有了程全根的帮衬,郑某某所在公司共在之江地区中标三个电梯工程项目,作为项目经办人的郑某某也获得了公司内部给予的高额奖金报酬。因此,他格外感恩程全根这个“好大哥”的帮助。2019年5月,借着一起钓鱼的机会,郑某某一次性送给程全根人民币10万元作为答谢,程全根只当是“朋友”间的“人情往来”,也就心安理得地收下了。

  “我们经常一起钓鱼、吃饭,我把他们都当‘朋友’啊,我帮帮‘朋友’有什么问题?”直到被留置初期,程全根仍然迷陷在所谓“朋友”的泥淖中不能自拔,他把亲清政商关系中应与管理服务对象规范交往的要求完全抛之脑后,代之以错误的自我暗示和自我麻痹,最终在受贿的歧路上越走越远、越陷越深。

  本以为“安全着陆”,一朝梦醒追悔莫及

  2021年6月,程全根退休,正当他准备开启美好的“夕阳红”生活时,同年10月的一纸留置决定书让他如梦方醒。

经查,程全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在拆迁补偿、承接物业管理业务、承接工程项目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提供帮助,单独或者伙同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人民币104万余元,涉嫌受贿犯罪。2022年4月,程全根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同年6月,程全根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并上缴国库。

  “我脑子太糊涂了,事到如今才想明白这个理,只要伸了不该伸的手,就会留下蛛丝马迹,哪怕退休前没有被查处,总有一天也会被捉,心存侥幸也终究难逃党纪国法的严惩……”听到判决结果时,程全根忍不住老泪纵横,在法槌落下的那一刻,他为自己的贪欲付出了应有的沉痛代价。

(杭州市西湖区纪委监委)